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同意北京市东城区等54地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的通知》,确定北京市东城区等54地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广东有三地入选,分别为深圳市、佛山市和中山市。根据《通知》,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不再保留。
2021年12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正式启动了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四川7省(市)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与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不同,本次试验区入选名单覆盖了全国31个省(区、市),且以省会城市和地级市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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