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广州12月18日电(记者 黄磊刚 通讯员 阳树新)法治社会需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离不开法律援助。今年来,广东省广州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助力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2020年1—11月,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提供法律咨询32621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1183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3997亿元。
加强保障能力建设
在检察院、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或者安排值班律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全面落实值班律师法律帮助。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合作机制,形成覆盖市、区两级的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体系。目前,全市现有法律援助机构12家、工作站368个、联络点覆盖全市城乡,所有工作站点均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案件初审。
充实刑事法律援助人员并建立刑事法律援助人员全市调配机制。目前,全市有常备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律师)2846人,占全市专职律师总数的19.2%,执业五年以上的律师占75%,执业十年以上的律师占34%。
全市各级法律援助经费均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全部实行“据实支付”,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案件平均补贴1700元/件、审判阶段案件平均补贴2950元/件。
创新工作制度机制
稳步推进法律援助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大幅简化申请人填报资料程序。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助配合,降低困难群众维权成本。建立劳动争议案件线上调解机制,引导申请人选择尽量运用企业内部、工会、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促成劳动争议纠纷以和解、调解、联调等方式快速解决,减少受援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做好农民工欠薪线索收集、留言咨询解答、法律援助工单督办和劳动合同法治体检等工作,打通法律援助服务“最后一公里”。
以“刑事诉讼全流程法律援助全覆盖”为突破口和重点,加大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构建立体的、全方位的刑事法律援助体系。从有人辩护到有效辩护,实现权益保障实质化,切实发挥刑事辩护在保障司法人权、促进司法公正中的积极作用。三年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提供刑事法律援助115588件,其中刑事辩护31464件、法律帮助84124件,有效维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提升服务质量水平
配合团市委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派出熟悉青少年心理及法律法规的资深律师参加12355热线值班。成立法律援助复杂疑难事项审议委员会,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日常监督和指导。规范常备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律师)的准入、退出和管理机制及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具体办法和标准。定期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检查。指引有法律咨询需求的群众使用广东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或拨打法律援助机构电话进行咨询,“广东法律服务网”、“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等平台申请法律援助。在“广州市法律援助”微信小程序增加网上申请等功能。健全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机制,实行“公告+群发邀约+摇珠”模式,以网上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法律援助人员,大幅提升案件指派效率。研发法律援助电子档案系统,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网上全流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