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广东10月2日电(记者 黄磊刚)记者从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按照广州市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的有关规定,符合登记上牌条件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应在今年9月30日前办理登记上牌,10月1日后对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依法予以处罚。截至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226万辆,正式号牌223.5万辆,过渡期号牌2.5万辆。
严查严管 全力保障交通安全有序
加强交通违法整治。一是依托交通秩序大整治平台,每天常态开展网格化整治,会同街道、志愿者等部门加强路口执法、劝导,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二是每周针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等重点违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定期开展摩电全市统一行动,会同属地街道、交通、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联合整治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停放、通行等各环节违法行为。据统计,自开展全市电动自行车攻坚整治“百日行动”以来,全市共执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26.7万宗,查处外卖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3.74万宗。其中,闯红灯8.11万宗、不按规定车道行驶11.69万宗、逆行2.51万宗、非法改装1549宗。
加强宣传教育。一是组织警力前往外卖企业、外卖站点等开展上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升从业人员交通安全守法意识,今年以来深入单位、社区、农村开展电动自行车宣讲活动230多场。二是通过广州交警“两微一抖一快”等自媒体平台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和事故曝光,普及安全文明出行的理念,发布主题博文380多条、系列短视频60多条,仅短视频播放量达5.6亿次。三是定期将外卖行业交通违法抄告市市场监管部门,推动加强企业源头管理,并通过广州交警微博曝光外卖企业违法排名,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骑手内部监管。
广州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九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第(八)项,公安交警部门对“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行为,处警告或五十元罚款。据统计,10月1日,全市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3600多宗。
服务并行 国庆期间可约登记上牌
目前,登记上牌办理渠道有两种:一是警邮网点登记上牌;二是销售门店带牌销售。全市现设立165个邮政固定上牌网点,国庆期间照常受理登记上牌业务。另外,还在社区广场、高校等市民群众上牌需求较大的地点,设立了流动上牌网点。
近期,部分市民反馈预约登记上牌“火爆”的情况,对此,交警部门已协调邮局,一是在全市范围新增20个上牌网点;二是在上牌网点增加工作人员,提高办理量;三是优化预约系统,释放更多的可预约配额。
广州交警提醒,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上牌时,车辆必须有脚踏骑行功能,车辆不得有改装避震器、加装座椅、货架等非法改装或者加装的行为。
广州交警在此呼吁,请市民为符合登记上牌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尽快办理登记上牌,已办理过渡期号牌的,有效期到2023年11月30日,请提前做好相关规划,并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针对市民比较关心的电动自行车通行范围优化调整问题,广州交警前期通过各种渠道、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接下来,广州交警将进一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统筹考虑市民电动自行车出行的实际需求与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需要,对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进一步优化完善,后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发布实施。(交宣)